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1月21日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11月22日起进入清算期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算报告全文于2023年1月6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咨询。
特此公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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