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限制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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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含当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本基金本次开放期(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对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如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有关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事宜请查阅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发布的《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长城证券
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2月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上交所ETF新增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投资者可自2023年2月8日起在长城证券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一)长城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14、400-6666-888;
长城证券网站:;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
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全指运输ETF”,场内简称“交通运输ETF”,交易代码:159666)将于2023年2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3年2月8日在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调整销售对象
及申购业务限额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的
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并保障基金平稳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的规定,经协商各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3年2月9日起,调整华夏安益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稳鑫增利80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限额,并相应修订三只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调整事项
(一)涉及基金
(二)调整基金销售对象
自2023年2月9日起,上述三只基金的销售对象调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三只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销售机构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的,其具体销售对象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设置申购业务上限
自2023年2月9日起,基金管理人对上述三只基金的申购业务均限制如下: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下同)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养老金产品除外),若某个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超过该投资者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部分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者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投资者部分申购申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对应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二、对基金招募说明书的修订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调整事项相应修订了三只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修订内容自2023年2月9日起生效,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对应基金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重要提示
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调整销售对象及申购业务限额事项予以说明,后续如有变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其更新。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咨询、了解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上述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如未来基金开放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公开销售或对销售对象的范围予以进一步限定,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深交所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自2023年2月8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深交所ETF新增部分销售机构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申赎代办证券公司及对应基金
投资者可自2023年2月8日起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二、咨询渠道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3.1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基金采用“份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可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依法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由基金管理人综合考虑对投资组合跟踪误差的影响以及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目前,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为100万份。 (2)基金管理人暂不设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数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变化以及投资者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3申购和赎回的对价及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2)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来,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4)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相关业务规则发生变化,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履行相关程序后,对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规则、基金份额净值、申购赎回清单计算和公告时间等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及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执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可增减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上市交易后,还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基金份额净值。 6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事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将自2023年2月1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发布的《华夏中证全指运输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了解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投资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等潜在风险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此外,本基金作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申购赎回清单差错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套利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本基金属于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证券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风险揭示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本次开放期为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含当日)。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相应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1.00元(含申购费);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时,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1)对于A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在申购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申购费率如下: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其前端申购费率在以上规定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1折优惠,固定费率不设优惠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养老金客户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理财、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产品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如将来出现经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通过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为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加强基金投资运作的稳定性,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本次开放期(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期间)对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如超过上述限制,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次赎回申请均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时,每次最低赎回申请份额、赎回时或赎回后在该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均收取赎回费,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赎回时份额持有7天以内的,收取1.5%的赎回费;持有7天以上(含7天),30天以内的,收取0.1%的赎回费;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以上(含30天)的,赎回费为0。所收取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当日)起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当日)起,至该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月度对应日指某一个特定日期在后续月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则取当月最后一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封闭期到期后的开放期未申请赎回,则自该开放期结束日的次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封闭期,以此类推。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如封闭期结束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封闭期和开放期的设置及规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日常转换业务
5.1基金转换费用
5.1.1基金转换费:无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转出基金费用:按转出基金赎回时应收的赎回费收取,如该部分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购买,除收取赎回费外,还需收取赎回时应收的后端申购费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换金额指扣除赎回费与后端申购费(若有)后的余额。 5.1.3转入基金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根据适用的转换情形收取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如下: (1)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从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从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如果转入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比转出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最高档高,则收取的申购费用为转入基金适用的固定费用;反之,收取的申购费用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后端收费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从后端收费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后端收费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比例费率)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比例费率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从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前端(固定费用)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且转入基金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购费用=固定费用-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单位为年),最低为0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后端收费基金基金份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入其他后端收费基金时,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转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入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基金份额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费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购费用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7)对于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出情况的补充说明
对于货币型基金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每当有基金新增份额时,均调整持有时间,计算方法如下: 调整后的持有时间=原持有时间×原份额/(原份额+新增份额)
5.1.4上述费用另有优惠的,从其规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基金转换的有关业务规则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2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目前投资者只可在同时销售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的单笔转入申请应遵循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相关限制,单笔转出申请应遵循本基金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内,投资者可在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设在北京、广州的投资理财中心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层(100033)
电话:010-88087226
传真:010-88066028
(2)北京东中街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29号东环广场B座一层(100027)
电话:010-64185183
传真:010-64185180
(3)北京西三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西海国际中心1号楼一层107-108A(100089)
电话:010-82523198
传真:010-82523196
(4)北京东四环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1号楼一层(100025)
电话:010-85869755
传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宏泰东街绿地中国锦103(100102)
电话:010- 64709882
传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1902室(200120)
电话:021-58771599
传真:021-58771998
(7)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福田区福中三路与鹏程一路交汇处西南广电金融中心40A(518000)
电话:0755-82033033
传真:0755-82031949
(8)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2号金陵饭店亚太商务楼30层AD2区(210005)
电话:025-84733916
传真:025-84733928
(9)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B区4层G05、G06室(310007)
电话:0571-89716606
传真:0571-89716611
(10)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5305房(510623)
电话:020-38461058
传真:020-38067182
(11)广州天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306房(510623)
电话:020-38460001
传真:020-38067182
(12)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栋1单元14层1406-1407号(610000)
电话:028-65730073
传真:028-86725411
6.2代销机构
各代销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具体业务办理状况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后续代销机构增减或信息变更将在本公司官网公示,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6.3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具体网点、数额限制、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各销售机构可销售的基金份额类别、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及业务办理状况以其各自规定为准。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两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鼎祥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转入下一封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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