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拥有财产属性吗?

Connor 火币APP官网下载 2024-03-27 29 0

01 引言

近两年,以周杰伦新专辑《最伟大的作品》为灵感的NFT作品、哔哩哔哩“干杯!京剧”系列数字藏品、习酒发布的NFT数字藏品等作品层出不穷虚拟财产。与此同时,NFT作品被盗事件也并不鲜见:从周杰伦价值300万的NFT作品突然消失,到交易平台OpenSea用户钱包中千万资产被盗,再到知名NFT游戏被黑客攻击致使6亿用户资产不翼而飞。虚拟货币和NFT虽然不是同一概念,但都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代币,也具有相近的特征。对于此类大额价值的虚拟货币或NFT作品被盗事件,大部分人都会认为属于财物失窃。但是您可能不了解的是:在法律领域,虚拟货币是否拥有财产属性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该问题在学术界和实务界都引起了广泛讨论,本文也将围绕此问题展开。

02 判断虚拟货币属性的意义

一般而言,一个新兴事物的出现后法律会予以定义和分类虚拟财产。有了定义和分类后才能在已有的各个部门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也才有了归属的依据。但是,由于虚拟货币天然具有去中心化、匿名性等难以监管的特征,我国对虚拟货币持谨慎监管态度,目前法律法规也并没有给出清晰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和分类未明的背景下,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不仅仅是一个字词的学术之争,更是对司法实务有重要影响的概念之争虚拟财产。如果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那么盗取虚拟货币应构成偷盗罪;如果虚拟货币不具有财产属性,只是一种电子数据,那么盗取虚拟货币应仅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这两个罪名的犯罪构成和量刑都存在明显差别,若不明确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将会导致此类案件的“同案不同判”。

例如,在一个盗取虚拟货币的案件中,一审法院将非法获取比特币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虚拟财产。一审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不具备法定货币的性质,缺乏货币属性,因而不应被归类为货币。然而,由于法律法规并未否定虚拟货币作为虚拟商品的财产性质,虚拟货币仍然是盗窃罪所保护的法益。但是,二审法院认为:在我国对虚拟货币进行日益严格的监管背景下,我国在宏观金融政策上明确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因此,刑法不应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视为财产来加以保护。二审最终裁定该案不构成盗窃罪,仅认定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目前对于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的问题,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不认为虚拟货币是一种财产,只是电子数据;第二,认可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但不是合法财产;第三,认可虚拟货币具有财产属性,且是合法财产虚拟财产。对于以上三种观点,本文更为认可第三种,将在下文展开分析。

03 虚拟货币应当具有财产属性的原因

(一)虚拟货币具有明显的财产特征

财产包括具有经济价值的有形物、无形物和财产性利益虚拟财产。一般认为,财产的主要特征包括价值性、可控性和流通性。首先,虚拟货币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虚拟货币通过“去中心化”的点对点交易来传输价值,成为世界范围内便捷的结算工具,其交换价值客观存在。当前,许多国家已经将虚拟货币纳入金融体系,如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据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已有三万多台虚拟货币ATM机。

其次,虚拟货币具有可控性虚拟财产。虚拟货币的所有者可以通过生成的私钥控制自己的虚拟货币账户,没有私钥的其他用户无法支配特定账户中的虚拟货币,私钥的存在是主体能够占有、支配虚拟货币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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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虚拟货币具有流通性虚拟财产。虚拟货币并非不可转让的物品,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正规的虚拟货币交易所转让虚拟货币。即使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比较严格,个人间合法的虚拟货币交易也是被允许的。

(二)不违背法秩序统一性

认为虚拟货币不具有财产属性的学者认为,一般都是我国不鼓励虚拟货币交易的监管政策虚拟财产。例如,我国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017年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21年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等文件都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地位,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定义为非法金融活动。但实际上,这些文件只是明确了虚拟货币不具有货币地位,而未表明虚拟货币不具有财产价值。虽然这些文件显示出国家对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警惕,展现出我国对虚拟货币发展的谨慎和观望态度,但国家并未禁止一切虚拟货币交易,例如个人间正常的虚拟货币交易就是合法的。所以,即使国家发布了一系列虚拟货币相关政策文件,承认虚拟货币的财产价值也并不与这些文件相违背。

另外,我国《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虚拟财产。”该规定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作出了提示性规定。2013年《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也认为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我国《刑法》规定的“淫秽物品”也包括网络淫秽影片,可见物品的形态并非认定其性质的决定性因素。

同时,将虚拟货币认定为财产也符合“举重以明轻”的原则虚拟财产。即使是法律禁止流通,但实际上具有使用、交换价值的违禁品,刑法也并不因禁止性规定而否定其财产属性。例如,最高法《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就规定了“以毒品、假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为对象,实施抢劫的,以抢劫罪定罪。”

(三)更符合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对于国民而言,将虚拟货币认定为财物可能更符合大众的预期虚拟财产。许多虚拟货币投资者接触虚拟货币的动因本身就是被虚拟货币的价值吸引,希望可以通过投资赚取利润。对于跟虚拟货币较为类似的NFT作品,许多收藏者也是通过高价购入的。对于普通大众而言,虚拟货币是“真金白银”买来的,当然具有价值,是自己的财产也是不言自明的。在信息社会中,将虚拟货币解释为财产更符合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04 结语

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对于盗取虚拟货币是构成财产类犯罪还是数据类犯罪的定性至关重要虚拟财产。目前,虚拟货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并未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由此引发的广泛讨论不仅是学术界,就连实务界的法官、检察官也意见不一。我们应当相信,真理是越辩越明的。法律应当在刑事、民事法秩序统一的基础上,做到个人财产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均衡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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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拥有财产属性吗<strong></p>
<p>虚拟财产</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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